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2025年计划开展职工健康疗养项目,现以询价采购方式选取健康疗养服务机构,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2025年职工健康疗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控制价:预计人数40人,标准7000元/人,折扣率为99.5%。报价折扣率超出99.5%视为无效报价。
供货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供货期:自合同签署后1年内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疗养服务等相关内容,具有疗养服务业绩;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请响应单位自查是否属于我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该项目的询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响应单位请将报价函签字盖章密封后,于2025年9月26日17:00时前邮寄至我司或扫描后发至我司邮箱。
如邮寄,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丁经理(收),0532-85831656)。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报价函应包括项目报价明细及附件2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附件1所列举的人次为预估参与人次,具体人次后期根据实际参与人次确定,按实际参与人次进行项目结算,具体根据疗养批次安排,每批次疗养结束后30日内结算。
(二)响应单位向我司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我司将按照规定取消报价资格,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负。
(三)标准7000元/人是组织公司职工疗养的全过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订购及接送机(车)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各类疗养服务费用、税费、保险等费用及相关服务项目费用。报价折扣率均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且不高于99.5%。
(四)我司对各单位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我司将按照规定移出采购流程并终止后续合作。
(五)健康疗养地点为贵州和四川,我司职工根据个人意愿自愿选择前往贵州或四川,分两批次组织实施。
(六)原则上,采购人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采购人对评判标准不负有解释义务。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0532-85831656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