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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山中央公园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工程ZCVV-5*16mm²电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财通集团    发布时间:2025-06-05

青岛诚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太平山中央公园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工程ZCVV-5*16mm²电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太平山中央公园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工程ZCVV-5*16mm²电缆采购项目 

2.项目控制价: 17.55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025年6月15日 

4.项目实施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 

5.采购需求: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内不少于5项同项目业绩(除特殊情况以外,须设立资质或业绩要求);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 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响应单位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响应;

6.请响应单位自查是否属于我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响应单位请将报价函(附件1)盖章后,于 2025 年 6月10 日前邮寄至采购人,或扫描后发至邮箱。

如邮寄,请将报价材料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王经理 (收), 17657090565 )。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响应单位向采购人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采购人将按照规定取消相关资格,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负。

2.报价应为本项目的总价,包含税费、运费等费用。

3.采购人对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响应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扰乱询价秩序者,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终止合作。

4.原则上,采购人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无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全款。采购人对评判标准不负有解释义务。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17657090565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联系方式
0532-55529920
qdctjtyxgs@163.com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青岛环球金融中心 (WFC协信中心)1号楼3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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