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路灯低空智慧巡检试点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路灯低空智慧巡检试点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控制价:48.0万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具有合法经营权凭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请报价单位自查否属于我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该项目的询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报价单位请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密封后,于2025年9月10日12时前邮寄至采购人或扫描后发至采购人邮箱。
如邮寄,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许经理,0532-85821411)。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项目报价、企业业绩证明资料、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等(详见附件2)。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报价单位向采购人发送响应文件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对报价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采购人将按照规定取消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2.报价应为本项目的总价,即包含符合采购需求的设备及配套内容的全部相关费用。
3.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报价。我司对各单位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扰乱询价秩序者,我司将按照规定终止合作。
4.该询价公告为要约邀请。我司将综合考虑报价、业绩、实力(资质、证书等)、实施方案、本地化服务能力、售后服务等多项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采购方对评判标准不负有解释义务。具体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32-85821411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