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市区路灯设施安全整治采购全咨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来源:财通集团 发布时间:2025-06-10
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2025年市区路灯设施安全整治全咨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025年市区路灯设施安全整治全咨服务项目
2.项目控制价: 49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1年
4.项目实施地点:青岛市区
5.采购需求:负责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市区600余处路灯供配电设施设施、重要出入口以及市区立交桥周边的约71基高杆灯设施、市区易积水的150余处低洼路段路灯设施、市区照明设施8000余米的裸导线、高架路范围内300余基灯杆设施歪斜锈蚀、210余处八大峡区域接地系统电阻测试等内容进行前期全覆盖排查、测试等工作以及针对设施排查出具的数据报告进行整体评估并出具具体的建设方案。实施改造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移交与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咨询。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响应单位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响应。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 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请响应单位自查是否属于我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响应单位请将报价函(附件1)盖章后,于2025年6月19 日前邮寄至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或扫描后发至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如邮寄,请将报价材料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李经理(收),0532- 85800891)。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响应单位向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按照规定取消相关资格,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负。
2.报价应为本项目的总价,包含税费等费用。
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对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响应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扰乱询价秩序者,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按照规定终止合作。
4.原则上,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对评判标准不负有解释义务。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2- 85800891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